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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被形容為珠海橫琴新區「基本法」的《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在1月1日正式施行,為橫琴新區的開發建設、改革創新提供法制保障,讓在橫琴新區的境外投資者和生活在橫琴新區的外籍人士能夠享受港澳民商事法律服務。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通過建立高效科學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理順橫琴新區管理體制。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昨日在條例正式施行時形容,「決委會、管委會、諮委會職權明確,體現了管理、執行和監管三位一體的完善機制。條例的出台標誌著橫琴新區有了『基本法』」。
新區的法制保障備受境內外人士關注,據條例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 規定,「涉港澳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明示選擇港澳法律處理合同爭議」,「涉港澳合同或者涉港澳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香港或者澳門地區審判機關進行管轄」。同時,條例並賦予橫琴新區獨立的「人、財、物」管理權,實行符合國際慣例的企業工商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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