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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庭外向記者動粗首被告卓敬亦報稱受傷入院求驗。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瀝青供應商3名高層,包括一對分別任董事和顧問的父子,與另一董事,涉嫌偷工減料供應次貨瀝青,用以重鋪新界西及九龍快速公路,詐騙路政署及工程承建商2,100多萬元,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詐騙罪名受審。控方指被告公司因偷工減料導致路面缺陷,被路政署翻查被告公司入貨單據而揭發事件。聆訊今日繼續,3名被告獲准保釋。
控方指出,正毅保源有限公司於事發時為路政署核准瀝青物料供應商,案中50歲被告卓敬為正毅的顧問,亦是見習工程師,其27歲兒子卓友平和58歲被告陳貴華均是正毅的董事,2人是正毅名下銀行的授權簽署人。
重鋪路段快速公路口岸維修
2008年4月路政署展開一項定期重鋪路面工程,包括新界西及九龍快速公路及港方的口岸區道路管理和維修,昭興建築運輸有限公司為合約的總承建商,而華豐工程有限公司則為重鋪路面工程的分判商,昭興指定正毅為合約的瀝青物料供應商。
2007年底路政署研究拓展部召開會議,正毅在席中表明使用的瀝青油均由深圳中海海盛瀝青有限公司購買,路政署經檢證後,批准海盛為認可的內地瀝青油供應商。2008年4月初至2009年8月中,路政署就定期合約,向昭興發出共79分重鋪路面的工程通知單,並指定物料,涉及金額為5482.9萬元,華豐便向正毅訂購合約所需的瀝青物料,因而接觸被告陳貴華,其後正毅向昭興和華豐發出總額2,542萬餘元的發票。
正毅負責路面引起安全問題
昭興及華豐扣除折扣,保證金及貸款還款額後,支付正毅合共2,179萬餘元,但路政署事後發現正毅負責的路面屢次有問題,部分缺陷甚至引起安全問題,路政署乃扣起合約款項,並要求昭興重鋪部分或整段快速公路,修正不合格的工程。後來正毅向路政署解釋絕非因瀝青物料的品質,而是華豐的造工差劣,但路政署向正毅生產廠房收集樣本,證實不符合規格。
購入物料噸數無法達標
路政署從正毅進口瀝青油的報關文件及運輸單據顯示,正毅購入物料的噸數,根本僅是生產所需數量的15%至57%不等,根本無法達到標準,被告等人以不誠實手法,隱瞞正毅所提供的物料根本不合符標準。
1被告庭外襲記者再被拘
昨午散庭時庭外發生一段小插曲,當首被告卓敬保釋步出法庭時,即被大批記者包圍拍照,其間有人涉阻止其中一名攝影記者拍照,記者被人按住鏡頭及推下樓梯,又遭用手叉頸按在地上,致上下嘴唇擦傷及頸部紅腫,相機亦跌毀,事後須報警送院驗傷。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罪名拘捕卓敬,他亦報稱受傷送院,事後獲准保釋外出候查。
對於有攝影記者於採訪期間被襲受傷,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晚上發出聲明,對事件表示強烈關注,並對任何人在不合理情況下,阻撓合法採訪並襲擊攝影記者深表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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