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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法委聯合公檢法及勞動監察等部門昨日公佈,去年共立案查處涉及拖欠工資的違法案件481宗。圖為深圳司法機關對欠薪逃匿的用人單位法人刑事拘留。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海龍、郭若溪 深圳報道) 受出口不景氣及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影響,深圳企業惡意欠薪案件嚴重,深圳市政法委聯合公檢法及勞動監察等部門昨日公佈,去年深圳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共立案查處涉及拖欠工資的違法案件481宗,其中七成屬惡意欠薪。去年第4季度,深圳因欠薪問題引發的集體信訪案件同比急增50%。為維護社會穩定,深圳各級政府去年共墊付欠薪逾3,100萬元。
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今年查處的481家欠薪案中,製造業佔44.7%,建築業佔9.4%,各類服務業佔8.9%。傳統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仍佔較大比重。據了解,2008年以來,以出口為主的深圳中小企業,受金融海嘯的衝擊,生存開始日益艱難。大量中小企業面臨成本增長、出口低迷、貸款融資艱難。大量中小企業受不了衝擊紛紛倒閉,部分企業主選擇轉移資產走佬。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0年3年期間,深圳市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共立案查處涉及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案件3,943宗。
353家企業主走佬 寶安龍崗尤甚
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翟忠泰說,經排查,去年深圳停產、關閉、欠薪逃匿企業共有353家。其中,寶安和龍崗兩區企業主欠薪逃匿現象較嚴重,超過140宗,涉及員工1.45萬餘人,涉及金額7,000多萬元。其中去年第4季度,深圳因欠薪問題引發的集體信訪案件63宗,環比增長14.5%,同比更急增50%。
而為維護社會穩定,深圳各級政府部門在處理上述問題時,多是先行於欠薪保障基金中墊付。對於那些欠薪的企業主,則以經濟查處,查封資產等方式,從司法途徑對墊付的資金進行回收。對於短時間內難以追回欠薪的,深圳市及時運用欠薪保障基金給予墊付,維護職工權益。去年共墊付企業欠薪3,106.5萬元,涉及6,196名職工。
企業主逃避責任 選擇轉移資產
但更多的中小企業主,選擇先期轉移資產的方式,逃避自己的社會責任。這樣即使政府部門通過司法途徑,回收墊付的工資,也往往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
面對如此大的壓力,於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數額較大」的理解,經深圳警方聯合勞動保障部門協商,暫定為10萬元。
數據顯示,2010年深圳市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共立案查處涉及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案件784宗,2011年481宗,同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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