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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善後應按規矩辦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1-09]     我要評論

受四級火影響封閉的旺角花園街兩幢大廈昨早解封,但有業主不滿單位內未完成裝修,拒絕收樓。受災業主有不同訴求,包括要求賠償和單位內部裝修等,可以理解,但當局不應逾越跟進火災善後工作的一貫原則和做法,單位內部的裝修,要由業主自行處理。若業主遇有財政困難,可申請房協及市建局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

旺角花園街火災發生後,當局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循五方面著手跟進火災的善後工作,包括:及時救援並安頓災民,盡一切努力為傷者提供治療,廣泛深入調查火災成因,開展消防隱患排查以及評估提升消防安全措施。在火災中有遇難人士的家庭,每戶獲得約30萬港元援助。其他直接受大火影響的住戶,可得到超過6萬港元援助。政府並已恩恤安排部分居民「上樓」。當局所採取的善後和恩恤措施,是恰當並符合以往慣例的。

市民買了火險之後,受火災影響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受火災影響的部分花園街業主曾表示,發現政府已經安排人員在他們的大廈翻新外牆及走廊,擔心政府這樣做,會影響保險公司對他們的賠償,因為大廈翻新後,損毀情況未能真正反映。現在部分業主卻不滿單位內未完成裝修,拒絕收樓。這顯然是一種矛盾的現象:擔心政府翻新外牆及走廊的,可能是買了火險的業主;而不滿單位內未完成裝修拒絕收樓的,可能是沒有買火險的業主。但無論是否買了火險,都不應該由政府負責單位內部的裝修,若此例一開,保險公司可推卸責任,而市民也不必買火險了。

當然,旺角花園街火災波及眾多住戶,慈善團體和熱心人士可以伸出援手。當局一直與業主聯絡,已回應他們的訴求,動用如廣東社團總會等捐助的240萬元,修復公用設施,如大廈電力裝置、梯間批盪、髹漆及照明系統,並加設防火門。稍後會在業主同意下,為他們安裝符合防火標準的大門及修復外牆。但即使如此,單位內部的裝修仍要由業主自行處理。大火發生逾1個月,警方仍在調查起火原因。如居民不滿當局安排,那只有等待警方及消防的調查報告及死因研訊結果,確定責任誰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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