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乘客控告法國航空公司於2006年一架波爾多飛巴黎的內陸航機上,提供以通渠水沖調的咖啡,導致他食物中毒,要進行多次手術及修補食道,法庭判法航向當事人賠償4.6萬歐元(約45.8萬港元),並向其醫療保險公司支付10萬歐元(約99.6萬港元)。
受害人馬克2010年曾入稟刑事法庭,但法庭認為事件並無檢控之處,他遂循民事途徑索償68萬歐元(約677萬港元)。法庭指馬克從無任何胃病,但飲用航機提供的咖啡及餅乾時卻隨即不適。法航代表律師去年則辯稱所有乘客皆飲用相同的水,卻只有馬克感到不妥。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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