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各項大小工程的環境評估工作將受影響。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當局建議新指標2014年生效後,會提供36個月的過渡期,讓修例前已取得環境許可證的工程在法例生效後3年,即使工程上要作出修改,仍可按舊有指標工作。至於由政府倡議又未展開環評的工程,當局表明會致力採納新指標作研究。機管局則率先公布,機場第三條跑道將採用建議中的新指標作為環境評估的基準。
環評收緊勢增工程費用
政府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後,所有公私營基建工程的環境評估工作,均需符合最新法例規定。邱騰華表示,所有尚未開展環評研究的政府工程項目,會建議以新指標作為基準,進行環評的空氣質素影響評估。至於港珠澳大橋工程及即將獲批環評許可證的沙中線工程,則會沿用舊指標開展。邱騰華又預料,環評收緊或會增加各基建項目的工程費用。
對於有社會聲音認為,個別工程項目或會為趕「尾班車」,而「臨急抱佛腳」完成環境評估,忽略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邱騰華表示,在新指標尚未生效前,項目倡議人可按其項目的迫切性作考慮,應否跟隨新指標,但在提交環評報告時,當局會按當時的法定標準處理。
機管局發言人則表示,歡迎更新空氣質素指標,並決定為第三條跑道進行環評研究時,會採用相關新指標,作為進行空氣質素影響評估的基準。發言人指出,董事會上月已建議展開環評程序和相關設計細節,該局不會低估將面對的挑戰,會在環評過程中探討各種可行措施,包括緩解措施,以應對新標準下所牽涉的有關問題。
項目申請料趕「尾班車」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則估計,空氣質素指標更新後,基建項目會較難「過關」,但認為新指標在2年後才實施,擔心會有工程項目負責人為趕「尾班車」而玩數字遊戲。地球之友發言人則稱,期望除政府工程外,其他基建項目都應一視同仁,即使法例未有生效,都要採取新指標進行環評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謝雅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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