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京奧、廣亞及深圳大運會,不少場館的級數均屬於世界一流水平,但當地民眾均沒有在賽事過後享受到「賽事福利」。歸根結底,許多體育場館在規劃之初就不是以服務地方為目的,且大多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或是運營耗時耗力,未能達到普羅大眾的日常體育鍛煉需求。
以深圳為例,為籌備大運會深圳共建設了60個場館,其中比賽用館41個、訓練用館19個。大運結束後5個多月來,各個層次的場館大多空置率較高,場館需要二次改造,對民眾開放時間不夠,大量在學校的場館出於安全的考慮甚至不對外開放。
在這方面,香港的一些經驗值得內地城市學習。在香港公共足球場踢一場11人制足球的費用在90元至300元港幣不等,在深圳,這樣的場地卻需要1,000元以上。雖說香港地價位於全球前列,公共體育設施卻非常齊備。康文署在全港18區一共設有超過1,500個康樂場地供市民使用。因為租借方便、手續簡單、價格低廉,香港的體育場館公眾參與程度非常高,以將軍澳體育館和運動場主場為例,2010年至2011年度整體使用率達82%至95%。
歸根結底,香港公共體育設施已經有了明確而成熟的運作體系,其運作核心是讓市民更方便地使用。相反,內地許多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租借方法不明晰,公眾缺少知情權和租借渠道,面對豪華的體育場館,只能望「館」興嘆。深圳應該在公共體育設施服務體系方面率先破冰,盡快探索一套向民眾開放的運作體系,其意義甚至勝於建10個「春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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