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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一名市場主任涉於去年在大埔大美督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中觸犯投票罪行,遭廉署拘控,被告暫准保釋,將於今日(星期五)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拘控男子黃國邦、39歲,市場主任,被起訴一項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名,即明知自己無權投票,但卻在選舉中投票。黃是大美督村原居民,並登記為2011年村代表選舉(居民代表)的選民。但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被告並非居於大美督村的登記住址,且在上述選舉中投票。廉署調查發現,黃於2006年已遷離大美督村,搬往港島區居住。至前日(本周三)將其拘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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