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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社會近年不時就環境保育和經濟發展問題發生爭拗和衝突。梁振英在昨日發表的「環境保護和城市保育」政綱中建議,未來特區政府應提升現有「可持續發展科」的地位和規格,加強支援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及建立一套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框架,包括在城市規劃中明確考慮保育因素等,又指香港的發展目標不應純粹追求經濟效益,市民對精神生活的要求同樣重要,但進行保育工作時,必須尊重私有土地產權。
落實短期「空氣質素指標」 研制中長期「指標」
梁振英指出,未來特區政府應從可持續發展角度重新審視香港的環境保護政策,落實有效措施,堅持推行長遠環境保護的政策,為市民提供高質素的生活環境,建議採納世界衛生組織的「空氣質素指引」為長期目標,以行政及立法方式盡快落實更新特區政府近日公布的短期「空氣質素指標」,並研究及制定中、長期「指標」,進一步推動減少本地空氣污染排放的多元化措施。
他續說,特區政府亦應積極推行低碳經濟,制訂和推行長期的節能運動,特別是要減低香港的整體耗電量,降低興建新發展設施的需要。
對於近年堆填區擴建面對重重困難,他認為,可採取以源頭減廢為主導的政策,降低擴建堆填區或增建焚化爐的壓力,若無可避免時,也要採取新技術及配以相連的地區設施、輔助社區發展。同時,推行「減少、回收、妥善處理廢物」的方案,以「循環經濟」概念,大力推動發展回收業。
在自然環境保育方面,梁振英建議,未來特區政府應完善郊野公園的保育及發展,分階段擴充海岸公園,並視乎需要發展各類保護區,以擴充香港的生態容量,又建議重新審視本港的農業和漁業的綜合社會價值,推動適合他們發展的新可持續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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