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王國興夥豬肉商批超市取巧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2-03]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王國興昨日與數名全港豬肉零售業聯席會議成員,約見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要求監察超市豬肉銷售手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零售商不良銷售手法備受關注。有豬肉零售商指,懷疑有本港超市最近以「魚目混珠」手法銷售鮮豬肉,包括棄用行內慣用單位「斤」,改用「磅」;懷疑把內地豬當作本地豬出售;甚至涉嫌把每斤售價逾30元的瘦肉,當成逾50元的豬月展出售。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與數名全港豬肉零售業聯席會議成員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表示,會跟進調查。其中,兩大超市百佳及惠康均指,所有新鮮豬肉,均來自政府認可合法來源,並有清晰標示。

未經代理商 質疑有誤導

 王國興指,近日接獲多名業界人士反映,指現時每日只有不足100隻本地豬推出市場,並全經獨家代理商批發,但本港有超市未有經該代理商取貨,卻聲稱出售的屬「本地鮮宰豬肉」,懷疑有誤導成分。

以磅作單位 平貨標貴價

 他又指,業界一般以「斤」、「�O」作出售豬肉單位,但有超市卻不時採用「磅」(一磅為12�O)作單位,可能對消費者構成誤導。他表示,有超市會以下價貨作上價貨出售,促請消委會正視問題。

 香港生豬肉食業職工會會務主任陳展明說:「有的包裝上列明是前脊豬月展其實只是每斤價格平20元的瘦肉;有的列明是排骨,但其實全部都是肉」。全港豬肉零售業聯席會議召集人許偉堅指,該銷售手法涉嫌瞞騙,同時損害業界聲譽。

超市:豬肉有清晰標示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會跟進投訴。劉燕卿又指,若預先包裝肉類標籤與商品不符,或「魚目混珠」,即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轉介執法部門處理。惠康回應指,所出售豬肉均來自政府認可合法來源,包裝上列明產品詳細資料。百佳回應指,所有新鮮豬肉均來自政府認可合法來源,店內有清晰標示,未有收到顧客任何投訴。

海關:無規定列出產地

 海關回應指,已了解事件。如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行動。海關又指,根據現行《商品說明條例》,並沒有強制規定貨品或包裝上必須列明出產地,但若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貨品上附有商品說明資料或陳述,如貨品產地來源,有關資料或陳述必須正確無誤。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相關新聞
彭清華:參與國家發展 香港鑄新輝煌 (圖)
勉港發揮四大作用
彭清華致辭金句
中聯辦新春酒會 各界4000人歡聚
800億惠民紓困 中產中小企受落 (圖)
議員倡津貼租金 財爺憂扭曲租市 (圖)
連年低估收入 與外圍波動有關
表現任評說:引悲劇英雄名句 「問心無愧」
唐:關愛可助N無族 梁:5年不開徵新稅 (圖)
預算案滿意率大升
曾俊華5份預算案的即時滿意度 (圖)
市民沽iBond 料已賺錢
「雙非」婦產子 擬加價
港去年零售值4057億 勁升24.8% (圖)
前線招聘難 兩成人跳槽
2011年12月銷貨數量 (圖)
2011年第4季食肆總收益 (圖)
啟德單軌回報低 或變「大白象」 (圖)
傳�擢蚺S裁員 料波及千人
民政署大規模執法 搜43「待產公寓」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