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香港力量」昨日就「雙非」及外傭居港權舉行街頭簽名活動,於3.5小時內收集到逾6,000個簽名,並派發「號外」給市民,強調該組織不支持「雙非」來港產子,並認為是不應就此再釋法及修法,因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在1999年6月26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二十四條作出解釋,而在「莊豐源案」中,是特區終審法院法官沒有根據有關解釋作裁決。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