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顧一丹)內地計劃生育實施30多年,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民眾違規超生要按各省市自訂的款額支付社會撫養費(即超生罰款),金額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同時,「雙非」港童亦因為沒有內地戶籍,未能享受內地的社保及免費教育,各方面開支都會劇增。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城鎮居民超生一名子女,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以及其他徵費,以廣州巿為例,2009年第二胎罰款約為30萬元人民幣(約37萬港元),深圳市2009年第二胎罰款則約要29萬元人民幣(約36萬港元)。
除了大筆超生罰款,雙非港童亦因為沒有本地戶籍而要付出更多開支。內地實行9年制義務教育,有本地戶籍的學生不用繳納學雜費,沒有本地戶籍要去私立學校上小學,以深圳收費水平,每學期需繳費五六千元左右,香港戶籍的收費會更高;醫療方面亦然,有深圳社保的孩子,看病時家長只需自費支付10%的費用,而沒有戶口就享受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