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廣播事務管理局建議向3家公司發出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申請,亞洲電視早前提出反對被否決,上訴時,行會指法律規定要有決定才可上訴,廣管局只是建議而不是決定,故再否決上訴。亞視認為行會決定是否發牌,是基於廣管局建議,所以「建議」等於「決定」,故再提出司法覆核,並指因已動用龐大資金,預計6年共投資23億多元,若成立3家免費電視台,會削弱其競爭力。
據入稟狀指,於2009年及2010年間,城市電訊有限公司、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分別向廣管局申請本地免費電視牌照,廣管局於去年5月向行會提出此項建議。亞視認為廣管局就此建議未有考慮的因素,包括自2004年起,數碼科技開始遍布香港,亞視及無線翡翠台(無線)亦建立提升至數碼電視播放,網絡已覆蓋本港大部分地區。
指增台對亞視不公平
此外,無線逐漸令其有更多頻道建立數碼廣播。亞視亦於多個頻道加入多項服務以作改善,並計劃於2010至2015年度投資共逾23億元大力改革,包括增加本地節目的播放時數等,又應廣管局要求提交報告,播放一定數量的政府公民教育節目、在英語節目提供字幕及播放有質素的節目。
亞視指其實根據廣管局於2009年對無線及亞視滿意度的調查中指,大多數人滿意節目內容,亞視認為若增設多家免費電視台,只會造成互相競爭的局面,加上亞視已計劃投資大量金錢改善,以增加收視率,若多設幾家電視台,對亞視並不公平。
認為「建議」就是「決定」
而早前亞視就廣管局向行會提出發牌建議表示反對,但遭否決。亞視後向行會提出上訴,但行會拒絕受理,原因是法例訂明亞視只可就廣管局的決定、而不可就建議作上訴。
亞視反駁指,行政長官會議決定是否發牌,是基於廣管局建議,而不是自行諮詢公眾意見,故亞視認為「建議」就是「決定」,如不予亞視上訴是剝奪亞視的權利,所以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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