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一間時裝店工作,最近發現僱主在過去多個月都沒有為我供強積金。我本想向積金局舉報,但又怕身份曝光令我失掉工作,該怎辦?
答:僱員毋須擔心會失掉工作而啞忍僱主的違規行為,因為積金局是接受匿名投訴的。如僱員懷疑僱主違規,包括沒有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沒有依時供款,應即時向積金局投訴。
無論是具名或匿名投訴,積金局也同樣重視,並會搜集相關證據,例如向有關僱主、僱員及受託人索取資料,以查證投訴是否成立。若查明投訴屬實,積金局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要求違規僱主盡快繳交欠款,或透過民事途徑替僱員追討欠款。
具名投訴一般較有利於搜集證據及調查,積金局亦能將調查結果通知投訴人。若證據充足,積金局會將個案轉交律政司或警方向違規僱主提出刑事檢控。刑事檢控一般需要僱員出庭作證,若僱員以匿名投訴,警方或律政司便難以向違規僱主提出刑事檢控。
違規僱主可被判監禁
根據法例,僱主如沒有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拖欠供款,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如僱主已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強積金供款,但卻沒有供款,則最高可被罰款45萬元及監禁4年。
強積金關乎自己的退休權益,僱員應多加留意自己的強積金帳戶。積金局設有強積金「供款一線通」電話查詢系統(183 3030)。僱員可透過該系統轉駁至僱員所屬受託人的熱線,查詢最近三個月僱主有否按時作出供款。僱員亦可以利用積金局網上的「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www.mpfa.org.hk/nceor),查閱某一僱主有否相關的違規紀錄。 ■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網址: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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