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盡快卸下懸在民企頭頂的利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2-2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最高法院日前對吳英案首次表態將「依法審慎處理」,但寥寥數語並不足以平息民間圍繞吳英生死展開的激烈爭論。自上月吳英非法集資案二審判決維持死刑後,一場廣泛觸及死刑制度、司法公正、金融體制等深層問題的民間討論持續發酵。在國有金融壟斷的背景下,吳英案暴露出民營企業融資舉步維艱的境況,而全民討論的實質正是對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的長期爭議。輿論追問,如果民間借貸早放開早規範,吳英是否還會走上這條不歸路?

內地民貸相當普遍

 吳英案的廣泛意義,正在於案件所涉的民間借貸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內地九成以上的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完全不能從銀行等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貸款,只得轉向民間融資。它們中除少數可獲體制外「委託貸款」外,超過半數的中小民營企業都要「求助於」高利貸來維持日常經營和資金周轉。

 儘管民間借貸行為自古有之,但迄今在內地法律上、實踐中,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集資詐騙,往往交織難分;於是就出現了「高息攬儲數年無事,一朝突變違法犯罪」,「還得了錢就是優秀企業家,還不了錢就是集資詐騙」等現象,民間借貸成了懸在民營企業家頭頂的一把利劍。

民貸動用刑法不合時宜

 因此,當前對於吳英案的關注,不可僅停留在對吳英生死判決的爭議,理智上更需對當下亟待改變的金融制度困境進行破題,以防範未來更大範圍的民間金融風險引爆之危;也唯有如此才能拓寬民企融資空間,降低融資成本,為受到壓制的實體經濟鬆綁,也才可能為民企卸下懸在頭頂、隨時可能落下的民間融資這把利劍。

 在法律界與經濟界看來,對於民間借貸問題動用刑法已不合時宜,亟待建立家庭和個人的破產制度,以民法手段來維護借款人權益,有利於更好的解決問題;給民間金融正名更是當務之急,將民間集資監管納入正規金融體系,放開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成為學界呼聲。

相關新聞
習近平秀球技 展大國親和力 (圖)
冀華揚威世界盃
專家解讀:「親和外交」提升中國形象 (圖)
中國看好歐元前景
英媒:習親善吸引愛爾蘭
紀念鄧小平南巡廿周年系列報道四之二 (圖)
粵改革「社會管理」 冀作全國「試驗田」 (圖)
珠海順德仿港設諮詢機構 (圖)
深借重民間力量 立例創先河 (圖)
專家倡社會壓力測試
內地天價動車 官商勾結斂財 (圖)
專家解讀:高鐵採購漏洞 暴露隱性腐敗
高鐵成本屢升 地鐵造價下降 (圖)
鐵道部負債率六成 大批高鐵停工 (圖)
日測量船犯釣島 中國喝阻 (圖)
日市長否認南京大屠殺中方正告「鐵證如山」
政治局討論政府工作報告 胡總強調力保社經平穩
外媒:中國伊朗簽石油新協議
中巴合研戰機 力爭5年出口300架 (圖)
中印防長北京會談 維護地區和平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