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鄧哲 天津報道)經天津市政府批准,從今年3月1日起,天津市將向濱海新區下放第二批行政審批權限事項,以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濱海綜合競爭力。
據了解,此次下放的行政審批權限事項,包含32項市級行政審批事項、33項市級職能事權事項。按照要求,濱海自今年3月1日起承接辦理該批下放的行政審批權限事項和職能事權事項,市政府各職能部門不再實施。同時,市藥監局採取設立延伸窗口方式,將14項行政審批事項延伸到濱海辦理。下放行政審批權限事項中,包括不需中央政府投資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企業名稱預先核准、舉辦大型職業介紹招聘會許可、藥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等,對濱海經濟發展更為有利的事項。
據了解,去年2月,天津已向濱海新區下放第一批110項市級行政審批事項,便於濱海新區突出統籌發展規劃、統籌基礎設施建設、統籌產業佈局、統籌功能區開發、統籌政策規定、統籌土地管理、統籌使用建設資金、統籌解決重大問題。便於突出城區管委會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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