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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24日電 24日,廣東警方將台灣重大通緝犯黃某玄、曾某文等2人遣返回台。
據台灣警方向大陸警方通報,2004年2月,台灣居民黃某玄在台北市仁愛路,夥同其他同案犯持改造手槍綁架林姓被害人,並要求被害人家屬準備新台幣2000萬元贖金,案件經台灣警方偵破後嫌犯黃某玄潛逃至大陸藏匿。2011年9月,台灣居民曾某文在新北市土城區涉嫌槍擊周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左大腿、腰部及左臂受傷,經搶救後保住性命,案發後嫌犯曾某潛逃至大陸藏匿。
台灣警方請求大陸警方對黃、曾二人實施緝捕並遣返回台處理,廣東警方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去年12月在珠海市抓獲黃某玄;又在今年2月15日在東莞市抓獲曾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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