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48歲婦人吳淑雯,虛報「5年廣告公司全職製作助理」工作經驗,2005年2月成功獲港台聘用為製作助理。她早前承認一項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裁判官指,她罪行嚴重,可判即時監禁,但考慮到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故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