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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海關人員疑與同僚不和,不但將同僚負責處理的證物文件扔進垃圾桶,更假扮途人報警以陷害同僚,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庭上炮轟海關處理證物手法疏忽,而2名作供的關員亦坦言,海關不曾派發過任何處理證物的相關指引予他們跟從。
涉偷同僚負責證物扔垃圾桶
現遭停職的44歲被告郭偉雄,早前否認一項盜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於2010年10月26日至去年5月9日期間,偷取一份海關文件及將其扔棄至九龍灣宏天廣場對外的垃圾桶。庭上指,該份遺失文件非常殘舊,並布滿被告的鞋印。與被告同隸屬海關商標調查組的關員吳家豪供稱,於前年10月27日的賣假藥拘捕行動中,受委任為證物處理員,負責保存涉案證物文件。於案件完結後,他將案中所有正本文件放進辦公室的木櫃桶內。
受害同僚承認違紀律守則
直至去年5月8日,吳正值休班,突收到同事電話告知事件,於是趕至警署取回文件及帶回家。翌日他回到辦公室,發現木櫃桶內只剩下一個空文件袋,直至深夜11時仍未尋回有關文件,因此估計涉事文件為遺失的正本文件。吳亦承認,證物無故遺失可能會違反紀律守則。另外,庭上播放報案人的錄音,該匿名報案人指在垃圾桶旁看到一份海關文件,又稱看到文件內有身份證、口供等。吳和另一名與被告共事2年的女關員,均憑聲音認為報案人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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