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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觀察:消除民眾憂慮 須棄「閉門立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1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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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形容,全國「兩會」一個官方會場在人民大會堂,另一個草根會場在微博。在臨近會期結束的時刻,刑訴法修正案第73條成為微博「兩會」的討論高潮。這則本意對監視居住加以明確的規定,被加入各種包裝,引發有些人的憂慮。

 本報記者在3日8日拿到的修正案草案顯示,「73條」對監視居住的主要規定包括: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的,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意外,應在執行後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草案還規定,監視居住最長不超過6個月。

 較之現行刑訴法中對監視居住幾乎空白的規定,草案進一步明確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並且強調必須通知家屬,這也就是徹底取消所謂「秘密監居」。然而,這則草案卻遭到聳人聽聞的解讀,有網民甚至法律業界人士將「73條」解讀為,「家人失蹤半年,你可能只換來一罐骨灰」,「中國進入史上最黑暗時期」,這些動輒數萬轉發量的微博,令中國網民人人自危。

誤解「秘密監居」 網民人人自危

 與此同時,官方媒體並未引述最新法律條文給予批駁和闢謠,甚至有官方網站採用不實法律條文,為刑訴法「打壓私權」背書。部分有影響力的人士,還發動網民拒絕刑訴法修正案,甚至要核對「看看哪個人大代表敢投同意票」。

 坦白講,刑訴法修正案幾乎成為當今中國透明立法的範本:2011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全文公開首審稿,徵求到數萬條來自民間的意見;12月二次審議,媒體全程報道;2012年3月提交全國人大會議。目前審議的三審稿吸納多方意見,對包括「73條」在內的多項規定進行修改、明確。

 但令人遺憾的是,除參與「兩會」的代表、委員,以及媒體外,外界卻難以通過官方渠道看到最新的法律條文。這也就導致部分不負責任的輿論,用不真實的條文大做文章,滋生大量謠言。至於原因,並非民眾沒有辨別能力,而是源於信息不透明。

 中國立法機關在近年來的科學、民主立法方面,已有明顯改善。但是,在高速運轉的信息化社會,僅僅打開「關門立法」的門尚遠遠不夠,只有做到更加開放、透明的「開門立法」,才能阻斷謠言的傳播,令法制觀念深入民心。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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