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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港府會按原定計劃,展開清拆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行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廖穎琪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首階段執法行動今天如期展開,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屋宇署將會按新界9個行政區劃分,各區挑選舉報較多的1條村開展巡查行動,一旦發現違規嚴重、較高風險的僭建物,署方會即時發出清拆令,最快今年6月底發出首張清拆令;至於違規較輕微、風險較低、並於去年6月28日前興建的僭建物則引入「新界小型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由業主自願登記,申請暫緩清拆,或可暫時保留僭建物。
屋宇署今天起啟動「新界小型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同時展開首階段的巡查及搜證工作。屋宇署已於過去數月完成籌備工作,包括制定整個執法政策的落實及運作細節,以及成立一個專為新界村屋僭建執法而設的「村屋組」,41名成員均為公務員。
撥款聘顧問巡查搜證
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首輪執法行動會先對嚴重違規、較高風險的僭建物發出清拆令,包括由3層僭建至4層或以上的村屋、在僭建物上再進行僭建工程等,須即時清拆。她表示,已向屋宇署撥款聘請顧問公司協助巡查,顧問公司會先在鄉村內進行全面巡查和搜證,資料交由屋宇署,當核實僭建物為首輪清拆的目標,署方會發出清拆令,業主有權上訴;但若署方認為,業主無意作出符合清拆令的行動,署方會在必要時提出檢控,亦會派出署方的承建商先清拆,後追討工程費,以策安全。
林鄭月娥強調,當局並無鎖定特定鄉村為執法目標,屋宇署會按新界9個行政區劃分,在每區選出最多投訴及舉報的1條鄉村,然後9條村同時展開巡查和搜證的工作,最快今年6月底會發出第一張清拆令。她表示,局方已就執法策略及時間表知會警方,有需要時會要求警方協助執法。
至於違規較輕微、風險較低、並於去年6月28日前興建的僭建物,例如村屋天台不超過半層的玻璃屋,屋宇署引入自願申報制度,業主或居民可於今天起6個內、即9月30日前申報,並於申報後的6個月內聘請合資格人士進行安全檢測,倘符合安全規定,暫時可獲保留,其後每5年須進行安全檢測。
逾期不申報 面臨清拆令
林鄭月娥稱,申報屬自願性質,倘村民沒有在限期前申報,即會視為新建僭建物,須面臨清拆令。她承認,一直與鄉事代表保持溝通,但未能完全達成共識;她亦強調,政策有其連續性,執法工作不會因政府換屆或行政長官轉換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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