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在內地航空食品公司任高層的42歲法國籍男子,因迷上年紀小一半的貌美港女而拋妻棄女,怎料新戀情僅維繫2年,少女提出分手,法男多次要求復合不果,竟攜電槍及「鐵蓮花」到少女寓所「箍煲」,並送她上班,途中在的士內亮出「鐵蓮花」,女友返公司後報警,「癡情」法漢昨承認襲擊,無牌藏有電槍及違禁武器等3罪還柙候懲。辯方求情形容法漢面對中年危機,遇上年輕美貌少女而自毀家庭及事業。
拋妻棄孖女 迷戀港少女
42歲被告MOUSSARD Laurent,航空食品公司高層,昨除承認上述3罪外,另2項刑事恐嚇及無牌藏有氣槍等罪則獲不予起訴。被告還柙至本月26日以候其精神報告。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擁有美滿家庭,與澳門籍妻子2007年誕下一對孖女,自己則身居要職。
案中少女X案發時21歲,2005年因與被告在本港同一間公司工作而相識,於2008年開始發展親密關係。關係僅維繫了2年,X於去年5月提出分手,被告多次要求復合被拒而患上抑鬱症。被告後轉職另一間內地食品公司,須長駐廣州,期間因曾遇襲及被劫,而購入電槍及「鐵蓮花」自衛,但不知擁有電槍及鐵蓮花在港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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