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郭美美事件」、「中非希望工程」、「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再到如今的「中華儒商總會詐捐事件」,這一系列中國慈善醜聞,不僅使各類慈善機構深陷信任危機的泥潭,也嚴重影響了公民慈善捐款的熱情。
管理混亂 不容否認
中國部分慈善團體管理混亂,公信力差的問題不容否認。目前,內地的慈善機構多數依附於政府機關,專業性不強,分工不合理,機構職能不清。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管,部分團體對資金的籌集以及投向未能如實向社會公佈。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規範,經常出現「詐捐」、挪用甚至侵佔捐贈款等現象,導致公信力下降,嚴重挫傷了捐贈人的熱心。
同時,在內地還存在著一小部分以斂財為目的的假慈善團體,此類團體常借人民大會堂、釣魚台等國家重要活動場所作為其活動舉辦地,並謊稱與國家領導人有密切聯繫,濫用或非法盜用知名人士題詞和題字進行浮誇宣傳以抬高身價、撈取資本。
慈善不是數字競賽,更不是名人秀場。有專家認為,近期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反映了監管漏洞、慈善機構的道德底線等諸多問題,政府要將公眾監督、問責機制納入監管體系。例如為防止詐捐,捐贈人不能當場兌現捐贈的,募捐人應當與捐贈人訂立捐贈款物種類、質量、數量、用途和兌現時間等內容的贈與合同。捐贈人不能履行贈與合同或者贈與承諾的,應當向募捐人說明情況,募捐人也可以向捐贈人追索。
亟需問責 公眾監督
民眾期盼著慈善法的盡快出台,以統一規範在內地活動的境內外慈善組織行為,促進慈善組織監管模式盡快由「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轉變。 ■香港文匯報記者 鑫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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