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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一名麻醉科專科女醫生被指在病人病危時不在場,只以電話「遙控」護士進行藥物注射,病人兩天後不治。醫委會昨日聆訊案件,被告承認未有向有關護士清楚交代注射方法,醫委會又對被告提出4項質疑,包括沒有跟進病人入住深切治療部後的情況,為病人注射藥物劑量過重,及於病人對藥物未有反應和危殆時沒有尋求其他醫務人員協助。
被告女醫生張綺寧(譯音)昨出席聆訊時表示,雖然手術後要到另一間醫院,但為掌握案中病人狀況,整晚與當值護士保持電話聯絡。她又解釋,病人當晚心跳率介乎每分鐘120次至170次,屬預料之內,認為毋須額外尋求醫生協助。直至翌日早上收到護士來電,指病人心跳率急升至每分鐘172次,血壓卻降至下壓66,她分身乏術,透過電話指示護士,為病人注射能減慢心跳的「腺甘酸」,但該院只有「腺甘酸三磷酸甘」,她遂根據英國行醫經驗認為,為病人注射30毫克「腺甘酸三磷酸甘」有效,遠高於建議量的6毫克。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質疑,為何被告只簡單透過電話指示護士以「慢靜脈注射」,當病人注射藥物後反應欠佳,被告沒有即時尋求其他醫生協助。張綺寧辯稱,當值護士知識水平足以應付,又認為病人當時反應是預期之內,沒有必要通報,但她承認未有向有關護士清楚交代注射方法。
案件昨日未審結,聆訊定於本周三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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