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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不會特赦新界僭建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郭兆東)港府現正就清拆新界村屋僭建物展開首輪的執法工作,對於有意見要求當局「特赦」,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堅持企硬,強調當局會依法辦事,絕不退讓,重申「沒有考慮過特赦」,亦不會接受以「容忍費」或「豁免費」等金錢方式去保留僭建物。對於有村民說不惜流血要捍衛家園,她亦指自己為現有申報及執法行動已「嘔心瀝血」,若作出讓步,將會加劇城鄉矛盾,反更不利社會和諧。
當局的新界村屋僭建物首階段執法行動已經展開,但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早前要求當局以「特赦」方式,容許村民透過補地價保留及理順不構成危險的僭建物。林鄭昨會見傳媒時稱,已收到劉的信件,但強調執法行動是合法、合理、合情,當局是按《建築物條例》執法,有法律基礎,當局會依法辦事。
依法辦事可由法庭裁決
林鄭表示,當局在處理僭建物的問題上絕不退讓,不會接受以「容忍費」或「豁免費」去取代政策,以金錢去解決問題,並不符合本港依法辦事精神,而且做事要公平公正,不可只照顧受影響人士的利益。她續稱,若鄉議局認為要提出司法覆核,當局並無意見,認為可以由法庭裁決。
為申報執法「嘔心瀝血」
對於有村民說不惜流血要捍衛家園,林鄭也指自己為此次申報及執法行動「嘔心瀝血」,花了很多時間與鄉議會商討,而行動早於去年6月公布,亦已得到市民的支持。她稱,明白村屋僭建物眾多,當局會以僭建物的違規程度來作出分類規管,現存於村屋內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如小型簷篷,可獲得保留。她續稱,屋宇署亦已寄出8.5萬份申報僭建物的表格予新界村屋業主,林鄭呼籲村民登記。
林鄭表示,如鄉議局認為有司法覆核的需要,當局並無意見,但對於劉夢熊指新界原居民無資格申請公屋和居屋,林鄭駁斥有關說法錯誤,強調市民申請資助房屋只要合乎資產限制,只要在本港沒有擁有物業便可申請,而新界原居民擁有丁屋業權,因而沒有資格申請資助房屋,當局沒有歧視新界原居民。
社會和諧建基公平公正
對於有指執法行動會影響社會和諧,林鄭指社會和諧是建基於社會的公平公正,以及政府秉持公義、一視同仁。她強調,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安排是合法、合理、合情,若作出退讓和妥協,恐怕對於市區僭建物的執法工作帶來非常大的衝擊,加劇城鄉的矛盾,這更不利於香港社會和諧和香港社會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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