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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隨著深交所近日正式發佈《創業板上市規則》,醞釀已久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民日報》文章指出,退市制度的推出將直指業績年年巨虧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重點打擊利用「借殼」、「重組」等手段惡意圈錢、破壞市場秩序的垃圾股。隨著管理層加快對A股主板市場退市制度的改革,此前屢屢改旗易幟的垃圾股將在股市無處藏身。
巨虧公司長命百歲
退市制度作為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在海外眾多成熟市場發揮著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但是長期以來,起到「優勝劣汰」這一自然規律的退市制度,在A股市場卻幾乎「失靈」。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終止上市以來,滬深兩市迄今僅有75家公司退出市場,其中包括49家因連續虧損而退市的績差公司,退市比例只佔到全部2350隻股票的3.1%。
為什麼直到現在還有這麼多垃圾股沒有退市呢?原因是現行主板單一的退市標準,極容易被人為操縱。該退市標準要求垃圾股必須連續3年虧損才暫停上市,且須連續4年虧損才能退市。由於淨利潤只是一個短期流量指標,很容易被人為操縱,只要採用「二一二」(即連續虧損兩年後整出一個微利)方法,如此循環往復就可輕易做到「永不退市」。
改旗易幟「整容」保命
此外,許多名存實亡的垃圾股通過改旗易幟延續「永不退市」的神話:一些不具備在主板上市資格的公司盯上了這些殼資源,通過「買殼」和「換殼」,即併購、資產置換等方式以求達到上市的目的,使得本來沒有任何價值的垃圾股因而股價飆升。而借殼上市過程中內幕交易頻發,也使得A股市場成為內幕交易的重災區。
創業板退市制度無疑是對垃圾股的重大打擊。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不支持「借殼」,將大大促進市場的優勝劣汰,有利於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抑制投機,機制將會為A股市場帶來一股輪番上進的積極之風。而長城證券研究所所長向威達則認為,退市制度的出台必須要考慮兩點:一是問責制度,即上市公司要對公司業績及退市負全責;另一個是賠償制度,一旦上市公司退市,投資者的利益必須得到保護,這是為了防止有關上市公司假退市之名行圈錢之實,也是之前的制度所嚴重欠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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