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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新區工程正火速進行。
香港文匯報訊 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批准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根據國務院批覆,珠海市橫琴新區將創新通關制度,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實施分線管理,允許橫琴居住人員,允許橫琴建設商業生活消費設施和開展商業零售等業務,發展旅遊休閒、商務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中醫保健、科教研發和高技術等產業,鼓勵金融創新等,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台。
允機構辦外幣離岸業務
2010年12月國務院批覆橫琴4項金融創新政策:允許區內金融機構開辦外幣離岸業務;區內企業參加跨境人民幣結算;允許籌建或引進信託機構,發行多幣種的產業投資資金,開展多幣種的土地信託基金(計劃)試點;允許將部分涉及金融機構和業務准入、貨幣交易以及外匯市場方面的審批事項和監管權限下放到珠海市相關金融監管部門。
繼2010年橫琴開發寫入《政府工作報告》,2012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及橫琴開發,明確要求:「支持澳門建設世界休閒旅遊中心,推進橫琴新區建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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