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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8歲青年與前僱主爭執後,常在前僱主出沒的地方持刀徘徊,被巡警發現拘捕,並控以有意圖而遊蕩罪。詎料青年在保釋期間,終尋獲前僱主「報復」將其斬傷。青年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昨於粉嶺法院提訊,法官將2案合併,押後至本月25日再訊,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院。
被告周嘉楊(18歲),報稱無業,據悉,被告早前在與事主范海廷爭執後,手持利刀在上水龍琛路一帶徘徊,於本年2月28日,他在龍琛路22號梯間地方遊蕩,被巡警發現拘捕,他表示手持利刀是想「嚇人」,終被控以有意圖而遊蕩罪,獲准保釋候審。
至本月8日,周在龍琛路24號一樓梯間企圖謀殺范海廷,事主送院後無生命危險。裁判官接納控方要求,待閱被告的精神報告後決定其是否適合答辯,並將他原定於本月14日開審、被控有意圖而遊蕩罪的案件與本案一併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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