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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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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樓銷售草案修訂機會不大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5-16]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立法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委員會加速審議,昨日早午時段連開兩次會議,以確保條例在本次會期內可以完成。「馬拉松式」的4個小時內,有議員提出居屋等政府資助房屋亦應該一視同仁,以及冷靜期時間太短,應延長至5個工作天,支付的冷靜罰金應由5%減至2.5%,但政府均未有接納,估計修訂的可能性不大。

議員建議居屋納入規管

 有議員質疑房委會所建居屋獲得條例豁免,私人建房屋卻受到規管,做法並不公平,認為當局須列明草案中哪些條例不適用於居屋銷售。運輸及房屋局(特別職務)副秘書長馮建業表示,現時房委會出售居屋的對象、程序、單位售價及配屋限額等準則,與私人市場做法完全不同,認為條例草案大部分規定不適用於居屋銷售,因此居屋等銷售亦可獲豁免。

 對於新法例中就買家與發展商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需要在3個工作天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冷靜期」太短,建議延長至5個工作天。

冀延長「冷靜期」減罰金

 另外,草案建議買家若於冷靜期內決定放棄買賣,需支付樓價5%的臨時訂金,議員李卓人認為罰金太高,建議減半至2.5%,民主黨李永達則建議無須沒收訂金。

政府對有關建議未接納

 馮建業回應指,當局期望草案既能保障買家,又能防止市場投機活動,已參考海外市場做法及各方意見後,將冷靜期內放棄買賣的罰金由過去樓價10%降至5%,認為已做到平衡各方利益。

 一手樓銷售即將立法規管的同時,地監局亦加緊腳步制定二手物業全面採用實用面積的安排,消息指,當局最快下周宣佈相關詳情,包括條例正式實施時間,以及如何獲取實用面積資料等,新措施並會設置最少半年的過渡期給市場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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