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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投訴外傭中介公司的個案中,部分涉及中介與外傭合謀詐騙中介費。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廖穎琪)香港不少在職父母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照顧家中老幼,消委會指出,外傭中介公司良莠不齊,去年的投訴個案按年大升21%,部分更涉及中介與外傭合謀詐騙中介費。有事主聘請外傭照顧嬰兒,上任始知外傭有輕微殘缺,連沖奶、抱嬰等基本工作也未能應付;更有外傭上班1天即訛稱有事要回鄉,實情卻是已受聘另一名僱主,投訴人最終白花服務費。消委會建議,消費者簽合約時須列明聘用要求,減少爭拗。
消委會去年接獲260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較前年的214宗上升21%,有關服務質素的投訴居多,佔201宗,其餘為收費爭拗和誤導手法等。消委會表示,今年首4個月已有75宗相關投訴,情況有惡化趨勢。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批評外傭中介公司良莠不齊,部分僱主投訴外傭「人不對辦」,以及付款後遲遲未能分配合適外傭等。
聘外傭育嬰 「指殘」難沖奶
投訴人陳女士透過中介公司聘請一名聲稱有4年照顧嬰兒經驗的外傭,但外傭到達始知她左手拇指及食指變形,手指特別短小,連提起奶嘴、沖奶等基本工作也辦不到;後來還發現外傭不懂抱嬰兒,更將生雞蛋混入嬰兒食物中;及後,外傭被追問下承認只有4年照顧老人經驗。中介公司辯稱事前不知女傭身體殘缺,而且履歷全由女傭提供,不清楚她照顧兒童的實際經驗。但陳女士認為,中介以派遣職員到當地挑選女傭作招徠,「人不對辦」就責無旁貸,最後中介退還陳女士支付予女傭的機票費。
上任僅一天 即另吃茶禮
另外,投訴人黃女士的外傭上班1天即訛稱家中有事需回鄉,但兩個月後,黃女士在港澳碼頭遇上該外傭,對方急逃。黃女士遂向中介查詢,中介始承認外傭已受聘新僱主。黃女士質疑中介及外傭合謀詐騙合共5,049元的服務費和機票費用,但最終也無法討回損失。也有投訴人指急聘外傭,但中介公司收取服務費後,4名外傭人選因各種原因未能到任,而且每次均是投訴人主動查詢,中介才告知外傭不能上班;消委會介入後,中介全數退款。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宜選擇信譽佳的中介,以及簽約時列明聘用條件和最後上班日期等資料,減少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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