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經濟不景,大型金融機構高層仍領取高薪備受爭議。歐盟正起草公司治理改革計劃,賦予歐洲上市公司股東具約束力的投票權,以遏制「道德上站不住腳」的薪酬,並限制最低與最高薪酬之間的差距。計劃還強制銀行披露薪酬最高的20至30名高層。
該計劃由歐盟主管金融服務監管的巴尼耶草擬,銀行股東須投票決定獎金與薪酬的最高比率,以及薪酬最低者與最高者的比率。巴尼耶強調,重點並非從外部規定相關比率,而是把規管責任交給股東,確保金融機構的高層薪酬制度更透明。
他受訪時形容改革為「股東之春、監管之春或規則制訂之春」。他認為這是非常積極的動向,指需要讓所有公司都有責任感和保持透明度。倘獲其他歐盟專員同意,巴尼耶將在今秋公布最終的公司治理改革計劃。
目前歐洲只有荷蘭、挪威和瑞典等少數國家,法律上規定股東有權否決高層獎金和薪酬,而非僅僅提出意見。 ■英國《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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