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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台灣當局今天(19日)起生效的《刑事妥速審判法》,讓一名涉入綁票殺人案件,官司纏訟16年、8度被判死刑的被告徐自強,當天凌晨可停押獲釋,成為台灣唯一一個遭判8次死刑,卻能走出監獄回到社會的囚犯,引來島內矚目;可是另方面,一名因走私海洛英磚,曾兩次被判死刑的大公司少東楊世銘,卻未能從速審法受惠,遭「火速」審結,處以無期徒刑。
據了解,2010年三讀通過的速審法,主要條文包括:案件審理逾8年,被告可聲請減刑;審理逾6年、更審3次以上且多次獲判無罪,檢方不得上訴;重罪羈押累計不得超過8年,如期滿仍然未判決確定,視為撤銷羈押。其中重罪羈押期限的條文,訂於今年5月19日生效。
避輿論壓力 火速審結運毒案
徐自強案件自一審到更六審都被判死刑,但是去年更七審改判無期徒刑;更八審18日宣佈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但再快也來不及趕在19日速審法生效前定讞,台灣「法務部」必須開出釋票放人。
而在此前1天,同樣被押超過8年的味丹少東楊世銘,因走私海洛英磚,曾兩次被判死刑,官司纏訟9年;台灣最高法院17日也創下首例,以短短14天時間火速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楊無法受惠於速審法獲釋,繼續面對鐵窗生涯。
島內法律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在楊案承受許多「壓力」,因為如果讓楊世銘因速審法獲釋,輿論撻伐聲浪將會排山倒海而來,因此才會要「火速」審結此案,讓楊世銘繼續承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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