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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國際列車系列搶劫、強姦案主犯賈曉明。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18日對原國際列車系列搶劫、強姦案在逃18年的案犯賈曉明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搶劫罪、強姦罪數罪並罰判處賈曉明無期徒刑。
賈曉明1993年案發後一直潛逃。2002年6月27日被北京鐵路公安局上網通緝。2011年6月25日,在廣西警方的清網行動中,賈曉明在桂林市一家電玩遊戲室內被警方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期間,賈曉明夥同苗炳林團伙成員等人,在俄羅斯莫斯科市的旅館、私人住宅、火車站及北京至莫斯科的國際列車上搶劫中國人13次,涉及被害人30餘人,劫得2.62萬美元、100餘萬盧布,以及手錶、項鏈、戒指、單放機、皮夾克、毛衣、香煙、打火機等物品,賈曉明分得贓款5,020美元(折合人民幣2.89萬餘元)及其他物品。
1993年3月11日,賈曉明在北京開往莫斯科的國際列車上夥同庫萬和,先後將列車6號包廂女旅客孫某某強姦。
法院最終認定賈曉明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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