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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覆核不獲受理。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等法院昨日駁回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早前終止拉布二讀辯論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法官林文瀚表示,今次不是特殊情況,容許法庭偏離一般原則去干預立法機關的運作,故拒絕受理有關的司法覆核申請,至於詳細的判決理由則要延至下周才能以書面判詞交代。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20多萬元訟費會由梁國雄支付。梁國雄就對判決表示失望,並指會研究是否上訴。
法官林文瀚昨日早上只是以口頭簡單數句交代裁決結果,指出今次不是特殊情況,決定拒絕受理,最快下星期頒發書面判詞詳述理由。代表曾鈺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隨即申請由梁國雄支付他們的訟費,但法官要求在書面判詞頒佈後,各方律師才就訟費安排呈交書面陳詞。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離開高院時透露,初步估計訟費大約為20萬元;又表示法庭會頒佈臨時命令,要求梁國雄一方支付訟費,對方亦知悉,並接受。
長毛研究上訴 盡力籌訟費
梁國雄於判決後兩個多小時到達高院接受傳媒訪問,指由於法官未交代詳細理據,故未能就是否上訴徵詢律師意見,但他個人意願是希望上訴,因為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廳代表巿民發言的權利,不可以由曾鈺成一個人在上演羅生門的情況之下剝奪,如果可以上訴,他會盡力為香港巿民討回公道。至於對方申請的20萬元訟費,他表示會盡力籌錢支付。
梁國雄又認為林文瀚法官對於三權分立原則的觀點,有商榷餘地,認為法院拒絕受理,顯示行政司法立法三權未能互相制衡:「司法機關去做一個制衡是非常必要,如果司法機關不做這個制衡的話,由少數人選出來的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就等於沒有人煞掣的車。」 對於林官在審訊時認為除非有特殊情況或很強的理由,以至生死攸關,法庭才可介入立法會的運作,他認為議員在議事堂的發言權利,在香港的政治及政壇角度而言是生死攸關。
辯方:《基本法》沒賦予拉布權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日前在法庭上指,曾鈺成無權運用《議事規則》第92條,中止議員進行拉布辯論,因為議事規則第34條明確規定,在修正案辯論期間如沒有或再無議員示意發言,才可進行表決。決定亦剝奪了基本法第73條賦予議員修改或廢除法例的權利。曾鈺成及律政司司長的代表大律師出庭時就提出反對,並指《基本法》沒有賦予議員拉布及無止境地發言的權利,必須受議事規則限制﹔而且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機關運作,以體現三權分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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