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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鐵道部人士表示,高鐵上的很多材料都是由博宥集團提供。圖為武漢火車站。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坤領 北京報道)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中央開除黨籍及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據新華社報道,2011年2月以來,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中央委員、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夥私企老闆黑箱作業
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獲取鉅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鉅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給予劉志軍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監察部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後,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指定高鐵用料獲巨利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中紀委已初步核實劉志軍與丁羽心等通過暗箱操作鐵路建設項目,使內定企業中標。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定額2.5%-4%的中介費,共計8.22億元。丁羽心個人從中獲利4.22億元。審計署也認定,丁羽心等人未提供任何服務,通過幕後操縱,干預招標結果,違反了《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行為違法,其獲取的利益,均屬非法利益。
報道並引述接近鐵道部人士表示,高鐵上的很多材料都是由博宥集團提供,價格要比市場高出許多,在2-3倍左右。比如,高鐵兩邊的屏障、環島音屏,實際國內其他企業也能生產,但劉志軍指定用料。
今年59歲的劉志軍於2003年3月起出任鐵道部部長。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其部長職務。2011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認定,指劉志軍工作嚴重失職。包括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未經批准擅自將甬溫鐵路項目批覆的設計標準由時速200公里提高到250公里;追求鐵路工程建設速度,盲目確定開通時間,壓縮建設工期,致使甬溫鐵路質量安全檢測、驗收、評定、評估等產生一系列違規操作和不規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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