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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星將與SOHO中國就上海外灘地王歸屬權展開訴訟。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建強)復星(0656)與SOHO中國(0410)共同持有50%股權的上海外灘地王歸屬權問題,最終或需對簿公堂。復星昨公佈,已對「有關各方」提出民事訴訟,保障公司對地皮的「優先認購權」。而SOHO則指對方的訴訟「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SOHO主席潘石屹更指,會「拿起法律的武器,全力應戰」。
此次惹起紛爭的上海外灘8-1號商業地塊,於2010年2月由上海証大(0755)以92.2億元投得,為當時內地第二高價地王,其後証大引入復星、綠城(3900)、上海磐石合作發展,當時復星持有50%股權、上海証大、綠城及磐石則分別持有35%、10%及5%股權。由於綠城中國資金緊張,多次傳出其有意將持有的10%股權出售,而上海証大亦有意出售地皮股權,作為証大的第二大股東,又對地皮擁有優先認購權的復星可謂志在必得,但最終卻由SOHO中國以40億元(人民幣,下同)從証大及綠城手中奪得上海外灘地王的50%權益,與復星分庭抗禮,引起復星強烈不滿。
復星:SOHO侵犯優先認購權
於交易公佈後,復星即時發通告指,對SOHO中國公佈收購外灘地皮的安排感到驚訝,強調公司於轉讓中擁有優先認購權,公司將採取一切合適之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對於復星的起訴,SOHO中國昨回應指有關訴訟「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強調公司購入地皮50%權益,並不涉及轉讓「海之門」公司的股權,因此復星並不享有優先購買權,公司亦沒有侵犯復星的優先購買權。SOHO又指,復星早於SOHO與証大、綠城洽購地皮,由於三方沒有達成一致,SOHO方才加入,又指SOHO與証大一直有向復星通報相關進展,但復星最終給出的商業條件低於SOHO。公司又強調,証大與綠城選擇SOHO交易,符合中國法律、法規。
潘石屹:以法律武器全力應戰
潘石屹稱,公司已經盡全力以非常友好的態度與復星合作,亦有「很多朋友幫助調停」,但都沒有阻止「復星要走打官司這條路的決心」,公司只能與另外兩個被告綠城和証大「拿起法律的武器,全力應戰」。上海証大亦稱,根據協議條款及集團中國法律顧問意見,相信並不構成觸犯復星所聲稱的「優先認購權」。並指至今仍未收到法院訴訟的正式法院文件。
事實上,有關方面購入地皮時確用了一些小技巧。由於上海外灘地皮由一間名為「海之門」的公司持有,復星對「海之門」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而証大及綠城則分別透過証大五道口及綠城合升兩間子公司,持有海之門45%股權,而上海磐石則於交易前,將持有的5%股權轉讓予証大五道口,因此SOHO中國以購入証大五道口及綠城合升兩間控股公司,間接持有「海之門」,獲得外灘項目的50%股權,繞過了「海之門」轉讓的限制。
有關項目的發展,從潘石屹的態度亦可知障礙重重,潘石屹最早表示會與復星共同開發有關項目,又指雙方是「好朋友」,但復星董事長郭廣昌以「光是好朋友亦不夠,夫妻都會吵架」作回應,又稱情況複雜。其後潘石屹回應亦轉硬,強調公司已經做足所有程序,「不是對方願意不願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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