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時報》報道,一名情竇初開的初一級少女,竟愛上父親的老闆游姓男子,相差卅歲的兩人發生逾廿次性關係。被少女稱作「阿伯」的游男結婚後,少女雖然心碎,但在校方知悉後卻擔心游男有刑責,不願導師通報社會處,不過導師堅持通報,警方才知悉此事。少女雖屬自願,但宜蘭地方法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游男五年徒刑。
現年46歲游男四年前租屋給少女一家居住,以便少女之父就近上工,游男以及少女妹妹、父親的同居人也住在同一屋簷下,少女以「阿伯」稱呼游男。游對少女相當疼愛,兩人雖差卅歲,少女卻對游男漸生情愫。
檢警偵查時發現,少女父親前年初因案入獄,因游男給予少女安全感,加上戀父情結,兩人發生性關係的頻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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