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應一位在藝術界頗活躍的非藝術家友人邀約午膳。菜餚未上,他已迫不及待問對藝術家登記制度有甚麼意見?老實說,我從沒有想過藝術要登記才能成為藝術家的新鮮玩意,但為了令友人請我吃飯也「感覺良好」,只好硬著頭皮說幾句門面話。藝術家當然不喜歡註冊制度,而且註了冊,也不表示他是一個真真正正的藝術家。我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本地作家組織,會員主要來自工商界和新聞界,真正的作家極少。如果要推行註冊制度,必須先設定註冊後可做甚麼、要確定身份才能進行的活動,如此便有誘因吸引藝術家進行登記,例如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便是其中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同時也因為藝術家註冊是為了某項事情而設,因此無損不註冊的藝術家的地位。
搗蜜蜂巢必滿身傷痕
設立藝術家註冊制度,最煩惱的地方在如何釐定和審核申請者的資格。藝術家不像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有非常清晰的知識範疇來釐定專業資格,並可根據相關的知識範疇設考核制度;加上本地藝術家可以不用創作或表演,只要間中見報,便自稱藝術家,這類藝術家當然不可能贊成設立資格審核機制。不知讀者是否記得,我在數年前建議設立頒發非專業資格的粵曲公開評核試,讓學唱粵曲的業餘愛好者有機會測驗自己的水平。我的建議一出,業內反對之聲不絕,他們最強調的理由是粵曲演唱各門各派都有自己的特色和風格,很難用同一把尺來量度。我的概念襲自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和三一音樂學院舉辦的音樂及歌唱公開評核試,西洋音樂的名家和派別不會比粵曲少,為甚麼他們能夠成功,我們不能呢?還是一位前輩坦白,他說現時沒有公開評核試,位位都是名師,如果有了公開評核試,很多人便沒法在梨園界立足了。
到吃甜品時,我好言相勸那位非藝術家友人,推行藝術家註冊制度有點像搗蜜蜂巢,必定滿身傷痕,他需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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