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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等部委昨日發文稱,要重點監管企業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為促進貿易自由化,中國把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由試點企業擴大至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企業,但要求其中重點監管企業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
確定出口重點監管企業9502家
人民銀行等部委昨日發文稱,目前境內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並審核確定了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共計9,502家。
文件要求,上述重點監管企業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如違反規定,相關部委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進行處理,並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此外,央行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時,應依托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審核,查詢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切實防範風險。
收付信息管理系統應加強審核
今年3月,央行等六部門發布通知稱,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而此前僅有列入試點名單的企業可參與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可以將出口人民幣收入存放境外,但要通過境內結算銀行向央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
中國於2009年7月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2010年6月,境內試點地區擴大至20個省市後,試點地區的企業可以人民幣進行進口貨物貿易、跨境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目結算,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也擴大至6萬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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