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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流域「海盜」首犯張小寧。中新社
據中通社26日電 橫行西江流域的廣東雲安張小寧涉黑團夥,26日被雲安縣法院公開宣判,張小寧以領導組織罪、非法經營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等數罪並罰入獄十三年,處罰金十五萬元,其12名團夥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
西江是中國南方大河珠江的幹流,自廣西梧州與西北來的桂江匯合入粵,經雲浮、肇慶入珠江。2008年以來,張小寧為壟斷雲安縣六都鎮西江河道上六勒頭沙一帶非法採砂,網羅當地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形成涉黑團夥,暴力對抗當地執法部門,有西江水域「海盜」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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