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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昨回應報告時表示,報告證明他不涉及利益輸送,還他一個清白。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西九事件專責委員會昨日發表長達361頁研訊報告。報告中,委員一致認為無證據顯示梁振英事前曾經接觸過涉事的馬來西亞建築師楊經文的參賽概念大綱草圖,評審過程所作的投票亦無異常,相信他當時不察悉參賽者身份,申報遺漏也不涉利益衝突。不過,考慮到主辦機構曾經提醒評審員,加上梁振英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故委員對他在填寫申報表時掉以輕心表示遺憾,對他未有主動告知同事獲委任為評審員感到失望,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候任特首梁振英昨日在回應報告時表示,報告證明他不涉及利益輸送,還他一個清白,又表示會汲取是次事件的經驗(見另稿)。
研訊報告7月11日交立會大會
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被傳媒揭發他在2001年至2002年出任西九設計比賽評審團時,其所屬的戴德梁行曾為參賽的楊經文提供報價資料,戴德梁行更被對方列為合作夥伴,但梁振英在填寫利益申報表時嫌漏報。今年3月,立法會通過引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經過3個月半研訊,先後舉行11次會議及6次公開研訊,及傳召17名證人取證後,委員會昨日正式向立法會大會提交研訊報告,並安排於7月11日在立法會由全體立法會議員討論。
評審無從得知參賽者身份
昨日發表的研訊報告指,考慮到是次比賽資料文件的身份保密及資格限制條文,評審團成員在過程中實無從得知參賽者身份;雖然戴德梁行執行董事趙錦權及黃儉邦在事前接獲楊經文提供的參賽概念大綱草圖,但無證據顯示梁振英事前知悉該公司可能成為參賽隊伍,加上梁振英在投票過程中並非唯一貫徹一致投票予楊經文參賽作品的評審,為此,委員會一致相信其申報遺漏不涉利益衝突。
梁振英在聆訊期間,曾批評主辦機構的利益申報機制陳述模糊,申報程序複雜倉卒,令評審無所適從。研訊報告接納此點,指是次比賽早於2001年展開,但主辦機構卻花超過10個月時間為評審制訂申報安排,最終僅得出1頁紙的申報表,又沒有為評審團安排簡介會解釋申報要求,其後亦無採取任何措施檢查申報的遺漏及誤解,批評主辦機構在處理利益申報事上有欠妥善,建議主辦機構在日後比賽,應給予充分時間作申報及清楚解釋有關利益衝突的指引,提高比賽的誠信及公正性。
對填申報表掉以輕心表遺憾
不過,報告批評,梁振英在解釋自己何以未有申報其戴德梁行的董事職務時稱,自己當時以為是「申報利益衝突」而非「申報利益」,故填寫了「我並非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但委員會認為,即使對選項有不同理解,梁振英亦應選擇申報表D項,即「擔任董事或主要股東的公司中並無任何公司參加規劃比賽」,而非「我並非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而委員會未取得證據以證明梁振英所言屬實,批評他提交的申報表有欠完整,委員會並以六比四通過,對他在申報表時掉以輕心表示遺憾。
查大簿供詞出入不涉誠信
梁振英在填寫申報表前,採取了「查大簿」做法,以了解其戴德梁行是否曾為楊經文建築師事務所提供過收費的服務,委員會認為,梁振英這做法較西九比賽技術評估委員會委員李頌熹粗疏、不全面及有欠審慎。不過,他們認為不應因梁振英未有採取與李頌熹同樣的做法而作出批評。
委員會又批評,梁振英在出席首次聆訊時,表明當日接聽電話協助他查看大簿的是比較高級的職員,其後改稱為低級職員,委員會認為他有關作供前後不一致,對他的善忘感到驚訝,但認為不涉及誠信問題。
點名批評戴德梁兩高層
報告點名批評了戴德梁行執行董事趙錦權及黃儉邦,指難以明白他們能夠收到所有函件,唯獨收不到兩封清楚指出戴德梁行已經被列為參賽隊伍關鍵函件的因由,認為兩人在事前已經獲悉戴德梁行成為參賽隊伍,故質疑兩人的證供不可信,而委員會考慮到所有書信來往及文件副本並無抄送梁振英,有理由相信除非梁振英主動查問,否則梁不應該知道戴德梁行有份參與西九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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