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4名與建築相關的認可專業人士昨日通過候任特首辦發出新聞稿,指他們日前曾到候任特首梁振英大宅實地視察,指大宅內停車位置底部的僭建空間難以在梁振英入住後再施工加建,故初步結論是該僭建物並非梁振英所僭建的。
何俊仁決定提呈請及覆核
反對派昨日繼續就僭建事件狙擊梁振英。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稱,自己透過律師行去信梁振英,要求對方回應他的12項質疑,但到昨日下午5時,仍未收到來自梁振英或候任特首辦公室的回應,在與大律師商討後,決定以特首候選人身份提出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又預計最遲7月3日將有關的法理依據提交法院。民主黨黨員陳樹英等6人昨晨則在梁振英山頂大宅外示威,並花了1,800元租用吊臂車,吊起一幅寫上「梁振英你講大話,下台!」的標語,並稱他們同日到廉署「提供證據」,舉報梁振英在選舉期間有關僭建的言論誤導及失實,又引述廉署人員指,廉署已就梁振英僭建事件,立案進行調查。
同日,《明報》亦刊出報道,指特首辦回應梁振英大宅的僭建木棚,是梁振英購入後才興建,但根據政府以不同時期的高空照片顯示,該僭建木棚是梁振英購入後才興建的,質疑候任辦說法有前後矛盾。
建棚爭議 CY允稍後釋疑
梁振英昨日在會見記者時回應指,玻璃棚和葡萄架確為僭建物,但有關木棚的興建時間,他需要了解才能回應,「我買樓的時候是1999年,收樓是2000年,(是)十二三年前的事,我希望能夠有些時間,了解當時的情況,再回答大家」。
在候任特首辦樓下大堂,昨日又特地擺放了一份由認可建築測量師黃山、認可建築師施家殷、認可結構工程師黃永昌及獨立建築工程師王金殿4名與建築相關專業人士發出的新聞稿,指4人日前獲邀請到梁振英的大宅視察作獨立專業判斷,根據該大宅的結構圖紙電子版顯示,停車位底部空間入口的位置是20厘米厚的結構牆,要在入伙後加建殊不容易,也會有危險,加上停車位置底部空間設灰土箱及電源控制,相信是該大宅的原設計電源控制室,故初步結論不認為有關僭建物是梁振英入伙後興建的。
梁振英昨日回應說,經過4位專業人士的專業判斷,已澄清了他沒有僭建該大宅停車位置底部的空間,但他會對自己整個大宅內的僭建負責任。被問到有關專業人士是否「欽點」去做檢查,他強調這並非欽點,並引述昨日出版的《壹週刊》訪問了港大土木工程系教授,結論和該4人相同。
今發聲明澄清無霸泳池花園
就《蘋果日報》昨日報道,指梁振英大宅的泳池及花園是霸佔鄰居的,梁振英表示,為謹慎起見,他即就此聘請律師研究,證實並沒有這一回事,並會於今日發出書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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