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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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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拉布拖累一手樓銷售立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6-28]     我要評論

 近月連串的「拉布」行動,令立法會審議法案的進度大大受阻。即使涉及民生利益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亦因此一拖再拖,昨日恢復二讀,立法會並特別調整審議草案的次序,在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審議完成後,就會提前審議條例草案。可惜,昨日私隱修訂條例繼續以「馬拉松」式審議至傍晚八時仍未結束,條例草案的審議進度亦被拖累而一直未開始二讀。

 研究討論超過兩年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涉及重要民生議題,關乎日後市民購買一手樓的權益,運房局方面一直爭取盡快通過法例,但在各種政治因素左右下,相關條例草案卻被「硬生生」推遲。周一立法會「流會」後,審議法案的時間更變得相當緊逼,能否在餘下三個大會上完成二讀仍屬未知之數。根據資料,現時立法會還有27項牽涉民生、經濟的法案及決議案有待審議。

 今次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賣樓時統一採用實用面積,發展商賣樓有虛假陳述或誤導須負上刑責,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示範單位、價單單位數量等亦有規定,亦設置冷靜期及罰金5%等等。法例全面涵蓋所有一手樓宇,並就一手樓設下定義。

 而條例草案於首讀後,約經過20次會議審議條例,其間曾作出少許修訂,包括將冷靜期的時間由3日延長至5日,失實陳述方面加入民事申索條文,房委會居屋廣告若涉及失實或誤導,房委會有關人士亦要負上刑責,但豁免規管售樓書及價單,規定發展商必須提供樓盤切面圖,提供住宅最低樓層與最近街道的相隔距離及高度等。

 雖然其間亦有聲音挑戰條例草案,如代表一眾發展商利益的地產建設商會,由於受到法例的直接影響,就立法的反應最為強烈,過去就多次公開指法例違背基本法,又指實用面積的應用會造成市場混亂,要求作出修訂,建議統一建築面積定義等等;亦有指港府應就預留作定義等。惟港府運房局逐一「拆彈」,由於條例草案涉及公眾利益,預期議會阻力細,成功通過二讀的機會相當大。 ■香港文匯報記者 蔡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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