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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香港教育政策出現不同層面的改革。
香港教育政策在回歸後出現不同層面的改革。1998年,香港推行「母語教學」,將全港大部分中學非中文相關科目的教學語言由英文轉為中文,只有100多所中學可保留原有英文教學;但至2009年,教學語言政策微調,政府讓學校自由選擇教學語言,包括可全面採用英語授課,或全面採用母語教學。
2009年9月,本港實施新高中課程,改革重點是推行「三三四」學制,即把過去三年初中、兩年高中、兩年預科及三年大學本科課程,改變為加拿大及美國等國所採用的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及四年的大學本科課程。同時,因應課程結構轉變推出新的實用課程。在國民教育工作方面,政府於2001年把「德育及公民教育」列為關鍵項目之一,教育局計劃於2013至2014學年,將「德育及國民教育」列為獨立科目,於全港中小學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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