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游泳隊代表林學倫。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香港游泳代表隊隊員林學倫(20歲),在未獲女友授權下無牌駕駛其私家車,早前承認偷車、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共3項控罪。裁判官陳錦昌昨日懷疑被告平日也有可能駕駛「大膽車」,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置諸腦外,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需罰款6千元和停牌1年,即在未來1年不可申領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