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被指在一宗訛騙案中,涉嫌作假口供及刪除涉案文件,邵家勳及其女秘書昨出庭作供。邵表示當時未察覺文件的重要性,同時為了保護女秘書,才著她將文件刪除。但女秘書卻指是應邵的要求找出電腦內文本再刪除。案件已傳召所有證人,雙方將於9月6日就終止聆訊申請作結案陳詞。
邵辯稱無留意文件重要性
邵家勳供稱於接到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黃惠沖的指示,要求他找出有關2008年10月16日「和解會議」的資料後,便著其秘書聶秀禎查找,聶同日回覆未能找到。然於翌日,邵稱聶給了一些文件予他過目,他當時並未為意,只匆匆一瞥便著聶放於一邊。
邵承認曾著聶將這些文件刪除,他辯稱這些文件只是草稿,並不是正式文件,為了可「控制」,及為了保護聶,避免聶捲入職員的衝突中,故吩咐她將有關文件儲存到其記憶棒中,及於律政司文件管理系統內刪除。邵續稱,及後他從記憶棒中細閱有關文件,才震驚地知道文件乃關於2008年9月的「秘密會議」,他對於沒有為意文件的重要性表示抱歉,並指當時著聶刪除文件乃一時愚蠢的決定。
聶秀禎昨亦出庭作證,卻供出另一版本,強調是邵於5月交給她文件文本,讓她以文本中的關鍵詞搜索出該批文件的電腦檔,將檔案儲存到邵的記憶棒中及刪除。聶供稱擔任邵的秘書已八九年,過往偶爾會按指示刪除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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