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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因食用有毒米粉出現胸悶、腹瀉等症狀。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廣西象州縣委宣傳部稱,9日在當地發生的一宗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原因已查明,目前公安機關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
日前,象州縣83人因食用丁菊英米粉廠生產的米粉後不同程度出現胸悶、腹瀉等症狀。通過各種調查和樣品檢驗,確認本次事件是丁菊英米粉廠在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所致。昨日,象州縣質監局已啟動吊銷丁菊英米粉廠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程序。
焦亞硫酸鈉是一種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鹽(鈉)是新一代的食品防腐劑,被廣泛地應用於飲料、食品、飼料的加工業。我國2011年6月20日實施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上明確規定,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都不允許在米粉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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