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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豬肉熏製一晚便成光亮臘肉。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日前,4名銷售萬斤死豬肉到深圳的被告由惠州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據警方調查,4名被告從2010年11月份開始,在惠州以低價收購病死豬,將其作成臘肉後全部銷往深圳市龍崗區布吉、福田區等農貿批發市場。共銷售了病死豬肉1.4萬多斤,總金額11萬多元。3月15日,執法部門搗毀這個窩點時,現場繳獲病死豬肉約9,500公斤,臘肉製品3,000公斤。所有豬肉經質檢所檢驗,均不合格。
法院認定,4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一年及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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