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因行業分工程度、資產比重、進項抵扣多少等因素,「營改增」對試點行業、具體企業稅負減輕的效果有待評估。不過他強調,「營改增」既然方向確定,就應盡快推向全國,局部試點的政策「窪地效應」明顯,試點地區行業的抵扣鏈條更完善,可能會吸引企業遷移,這就是政府干擾了企業決策。
國家稅務總局專題研究小組曾評估,若增值稅改革在全國推廣,全國稅收淨減收有望超過1000億元。以2011年全國稅收收入89720億元計算,總體稅負降低僅佔全國稅收收入比重的1%左右。
稅負增減 取決抵扣比重
財稅專家指出,「營改增」後,企業的稅負增減,主要取決於可抵扣部分的比重。以交通運輸業企業為例,有很大部分成本無法抵扣,包括勞動力和場地租賃成本、存量資產的進項稅、外地發票、路橋費、國際航空運費。由於運輸工具購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長,多數相對成熟的大中型企業,未來幾年或更長時間不可能有大額資產購置,因此實際可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很少。此外,人力成本、路橋費、房屋租金、保險費等主要成本均不在抵扣範圍,也是稅負增加的重要原因。 ■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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