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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昨裁定陳振聰爭產申上訴許可失敗,須付200萬元訟費予華懋基金。資料圖片
——終院申上訴許可慘敗 再多付200萬元訟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人陳振聰在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慘敗後,華懋慈善基金原先向陳追討高院原訟庭、上訴庭及終審法院三級訟費合共1.6億元,昨經終院評定後,判陳振聰要就爭產案申請上訴許可失敗,支付200萬元訟費予華懋慈善基金。陳最終就爭產案僅須支付9,550萬元給基金一方,但連同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的1.3億元訟費兼管理費,以及律政司的300萬元訟費,陳振聰合共要花逾2.3億元為千億爭產案「埋單」。
就156萬律師費爭辯2小時
昨日華懋慈善基金就陳振聰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敗訴,再申請250萬元訟費,當中涉及41個收費項目,但雙方只就共156萬的律師費進行爭拗,經2小時爭辯後,署理司法常務官鄺卓宏基於是宗爭產案的複雜性、涉及公眾利益及其獨特性,乃全數批出資深大律師張健利的70萬收費,大律師馬嘉駿及李偉略分別的40萬及10萬元費用亦全數批出。而大律師陳肇基的36萬費用,鄺官認為他當日因另有官司,雖事前有進行審核文件及撰寫部分書面陳詞,但沒有出現終院的上訴許可申請聆訊,將其原有收費減至30萬元。換言之,4名資深大狀及大律師的訟費評定共為150萬元,連同高露雲律師事務所的50萬元訟費,即陳振聰單是終院的聆訊訟費共須支付華懋慈善基金200萬元。
而於今年5月下旬,高院聆案官羅雪梅已就爭產案在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兩級的訟費,分別批出8千萬元及1,350萬元。換言之,陳振聰不但因打輸爭產官司失去千億元,及支付自己一方的1.5億元訟費外,更要負擔華懋慈善基金一方的訟費共達9,550萬元。
恐陳「走數」6物業全被釘契
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方面,陳振聰於上月已繳付一半的6,500萬元訟費,但仍拖欠餘款6,500萬元,遺產管理人恐陳「走數」,乃先後成功申請把其名下的6個物業「全部釘契」。
4億賣楠樺居 破產寬限至8月6日
另外,華懋慈善基金於上月20日已向高院申請「法定償債書」,要陳振聰於本月20日下午5時前,先繳付4千萬給華懋慈善基金作為部分訟費,否則將申請其破產。據悉,由於陳透過律師向華懋慈善基金出示文件,證明已找到買家以4億元購入寶雲道楠樺居,雙方快將落實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故高露雲律師事務所依華懋慈善基金的指示,兩度同意延遲寬限期至8月6日。陳振聰是於今年5月將市值5億元的楠樺居以5.5億放售,消息稱,至上月底有一公司買家初步和陳達成協議,承諾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會先付2億元,陳便可清還所欠多時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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